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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的历史与发展

2015-09-23 18:47:58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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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育的历史与发展

  1878年,张焕纶所创办的上海正蒙书院内附设的小班,是我国近代小学的开端。1897年,盛宣怀创办的南洋公学分为四院,其中的外院即为小学,是我国最早的公立小学堂。1898年5月,清政府下谕,命令各州府县设立学堂,并将各州院的书院设为小学堂,这可看做是清政府下决心推行现代小学的开始。清政府1904年颁布了《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设立了初等小学堂,学制五年,人学对象为7岁儿童,同时规定初等小学教育为义务教育,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实行义务教育的开始。到了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改小学堂为小学校,分为初等小学校和高等小学校。“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小学教育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小学的修业年限为6年,儿童6岁开始入学。这一学制后来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小学教育进行了改革,积极普及小学教育,小学教育的发展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l98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开始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并提出了尽快普及小学教育的目标。小学教育得到迅速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本文关键字: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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