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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资格教育学考点: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2015-10-24 11:26:13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一、教学原则

  (一)教学原则概述

  1.概念

  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教学原则贯穿于各项教学活动之中,它的正确和灵活运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教学原则是人们从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如我国古代《学记》中便总结了“教学相长”、“启发诱导”、“藏息相辅”、“预”、“时”、“孙”、“摩”、“长善救失”等教学的宝贵经验,这些都属于教学原则范畴,只不过未加科学论证。

  2.教学原则与教学规律的区别

  教学原则和教学规律应该说是两回事,教学规律是教与学内部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人们只能去发现它、掌握它,但不能制造它;而教学原则是人们在认识教学规律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和掌握的,并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

  (二)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

  1.直观性原则

  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要让学生通过观察所学事物,或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形成对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晰表象,丰富感性知识,从而能够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和发展认识能力。

  2.启发性原则

  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巩固性原则

  巩固性原则,是指教师要引导学生在理解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能根据需要迅速再现出来,以利于知识技能的运用。

  4.循序渐进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是指教学要按照学科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认识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5.因材施教原则

  因材施教原则,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

  6.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教学要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导,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上去理解知识,注意运用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会用、学以致用。

  二、教学方法

  (一)教学方法概述

  1.概念

  教学方法是师生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而采取的共同活动方式,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而共同活动的方法。教学方法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体系,它随着教学理论的发展和人们对教学实践认识的加深不断丰富和完善。

  2.选择教学方法的基本依据

  教学方法与教学目的和任务、教材内容、学生特征、教师素质、教学环境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这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的基本依据。

  (二)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方法

  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实验法、读书指导法和实习作业法等。

  1.讲授法

  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讲授法可分讲述、讲解和讲演三种方式。

  2.谈话法

  谈话法也叫问答法,它是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生获取或巩固知识的方法。

  3.讨论法

  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该方法的优点在于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促进学生灵活地运用知识。

  4.演示法

  这是教师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示范性实验或采取现代化视听手段等,指导学生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方法。演示的特点在于加强教学的直观性,不仅是帮助学生感知、理解基本知识的手段,也是学生获得知识、信息的重要来源。

  5.练习法

  这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知识去完成一定的操作,并形成技能、技巧的方法。练习的种类很多,按培养学生不同方面的能力可分为:口头练习、书面练习、实际操作练习;按学生掌握技能、技巧的进程可分为:模仿性练习、独立性练习、创造性练习。

  6.实验法

  实验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一定的仪器设备,通过条件控制引起实验对象的某些变化,从观察这些变化中获得知识的方法。

  二、教学过程的基本特点

  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有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了稳定的、必然的联系。按照上述对教学过程的理解,教学过程主要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一)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

  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反映教学中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与丰富学生感性知识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知与行的关系。

  (二)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

  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二者统一在同一教学活动中。现代教学论认为,教学不仅要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而且要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包括一般认识能力和特殊能力。重视教学发展性,是新时代的要求。

  (三)教学过程中知、情、意的统一

  教学具有教育性,这是由赫尔巴特率先明确提出的观点。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知、情、意相互作用,同时介入,这就需要我们处理好知识学习与思想、情感、意志培养的关系问题。赫尔巴特认为,理性、情感和意志都是在知识的基础上产生的,而教学是形成人的品德的基本途径,主张把知识涵养和人格成长统一于教学过程之中。知、情、意是教学过程内在的因素,它们的协调发展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的组织、方法的运用相关。教师教学的责任感、价值观、思想作风、言行举止以及校园环境、人际关系等,对这些方面的发展也有重要影响。学生所学的社会学科本身,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而自然科学,不仅是人们认识自然的成果,而且还对人们的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和发展有直接作用。

  (四)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能动性结合

  教学活动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组成的双边活动,如何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一直是教育史上的一个主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传统教育倾向于把师生关系看做是单向的传与受的关系,以教师为中心,强调教师的权威和意志,把学生看成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儿童中心主义又走向另一极端,在教学中教师处于从属地位。现代教学论强调教与学二者的辩证关系,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去学,学生是教师组织的教学活动中的学习主体,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起主导作用。

  三、教学过程的结构

  教学过程的结构是指教学进程的基本阶段。学科性质不同、教学目的和任务不同、学生的年龄阶段不同,教学过程的展开、行进和发展的程式是不完全一样的。教学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程式,它具有多样综合的特点。按照教师组织教学活动中所要求实现的不同认识任务,可以划分出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的不同阶段。

  (一)引起学习动机

  学习动机是推动学生学习的一种内部动力。学习动机往往与兴趣、求知欲和责任感联系在一起。教师要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启发学生的责任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领会知识

  这是教学的中心环节,包括使学生感知和理解教材。

  第一,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形成清晰的表象和鲜明的观点,为理解抽象概念提供感性知识和基础,并发展学生相应的能力。感知的来源包括: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直观教具的演示、参观或实验,教师形象而生动的语言描述,学生的再造想象以及社会生产生活实践。

  第二,教师要引导学生理解教材,形成科学概念。要让学生在感知基础上,通过分析、比较、抽象概括以及归纳演绎等思维方法的加工,形成概念、原理,真正认识事枷的本质和规律。

  理解教材可以有两种思维途径:①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②从已知到未知,不必都从感知具体事物开始。

  (三)巩固知识

  这是指学生通过各种各样的复习,对学习过的材料进行再记忆,并在头脑中形成巩固的联系。知识的巩固是不断吸收新知识、运用知识形成技能的基础。巩固知识往往渗透在教学全过程,不一定是一个独立的环节。

  (四)运用知识

  学生掌握知识的目的在于运用,教师要组织一系列的教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动脑、动口和动手,以形成技能技巧,并把知识转化为能力。

  (五)检查知识

  检查学习效果的目的在于,使教师及时获得关于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以调整教学进程与要求;帮助学生了解自己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发现学习上的问题,及时调节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本文关键字: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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