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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辅导:小学教学原则

2015-10-26 13:16:04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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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教学原则贯穿于各项教学活动之中,它的正确和灵活运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我国小学的教学原则有:

  一、直观性原则

  (一)基本涵义

  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已有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这一原则是在总结中外教育遗产的基础上,根据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的教学规律而提出的,它的提出也是由学生的年龄特征所决定的。

  (二)直观手段种类繁多

  直观手段种类繁多,一般分为三大类:

  实物直观,指通过各种实物进行的,包括观察各种实物、标本、实验、教学性参观等。

  模象直观,指通过各种实物的模拟形象而进行的,包括各种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录像带等。语言直观,是通过教师对学生作形象化的语言描述而起到直观的作用。

  (三)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1.要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教学手段

  教师在直观手段的使用上,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必要性,直观材料要有典型性。一般来说,选择直观手段主要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水平、教学的目的和内容来进行。自然学科。较多地使用实物、标本、实验;社会学科较多采用图片、图表等。低年级应多提供具体的直接的感性材料:高年级则可用描述或图表、照片等。值得注意的是,直观是教学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过多的直观不仅会浪费教学时问,分散学生的注意。而且也会影响学生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

  2.直观教具的演示要与语言讲解结合

  教学中的直观并不是让学生随意地看,而是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地进行的。在展示直观教具之前,教师要引导学生开展积极的思维活动。在演示过程中,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补充讲解和说明。演示之后,教师还要进行总结,帮助学生从观察分析具体事物和现象中。得出科学的结论。

  3.要重视运用语言直观

  在教学中,教师用生动的语言进行讲解,能够给学生以感性认识,唤起想象,形成表象。语言直观可以摆脱实物直观和模拟直观所需设备和条件的限制,但它必须借助于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教师用语言使学生的知识经验重新组合,构成新的表象或想象,以使教学顺利进行。

  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主动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的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中外教育家都很重视启发教学。孔子提出了“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著名教学要求,这是。启发一词的来源。《学记》中提出”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的教学要求,阐明了教师的作用在于引导、激励、启发,而不是牵着学生走,强迫和代替学生学习。在西方,苏格拉底在教学中重视启发。他善于用启发式来激发和引导学生自己去寻找正确答案,即著名的”产婆术“,教师在引导学生探求知识过程中起着助产的作用。

  这是启发的首要问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受许多因素影响,教师要善于因势利导,使许多一时的。

  2.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教师要善于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积极思维,鼓励学生提出问题,使学生养成善疑、善问、多思。

  3.让学生动手,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善于启发诱导学生将知识创造性地用于实际,向他们布置由易到难的各种作业,或提供素材、情境、条件和提出要求,让他们去独立探索,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发展创造才能。

  4.发扬教学民主

  它包括: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和生生关系,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

  二、小学常用的教学方法

  (一)讲授法

  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

  讲授法可分为讲述、讲解和讲演三种方式。讲述是教师向学生描绘学习的对象、介绍学习材料、叙述事物产生变化的过程。讲解是教师对概念、原理、规律、公式等进行解释说明和论证。讲述讲解各有侧重,但在教学中常结合使用。讲演则是系统全面地描述事实,深入分析和论证事实并归纳、概括科学的结论。

  运用讲授法的基本要求是:

  1.讲授既要重视内容的科学性和思想性。同时又要应尽可能的与学生的认知基础发生联系。2.讲授应注意培养学生的学科思维。

  3.讲授应具有启发性。在讲授中善于提问并引导学生分析和思考问题。使他们的认识活动积极开展,自觉地领悟知识。

  4.讲授要讲究语言艺术。语言要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清晰、准确、简练,条理清楚、通俗易懂,音量、语速要适度,语调要抑扬顿挫,适应学生的心理节奏。

  讲授法的优点是教师容易控制教学进程,能够使学生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系统的科学知识,但如果运用不好,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易发挥,就会出现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听的局面。

  (二)谈话法

  谈话法也叫问答法,它是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生获取或巩固知识的方法。谈话法特别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维,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语言表述的能力。

  谈话法可分复习谈话和启发谈话两种。复习谈话是根据学生已学教材向学生提出一系列问题。通过师生问答形式以帮助学生复习、深化、系统化已学的知识。启发谈话则是通过向学生提出未思考过

  的问题,一步一步引导他们去深入思考和探索新知识。谈话法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要准备好问题和谈话计划。教师要对谈话的中心和提问的内容做好充足的准备。在上课之前,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已有的经验、知识,准备好谈话的问题、顺序,如何从一个问题引出和过渡到另一个问题。

  第二,提出的问题要明确、具体。能引起思维兴奋。即富有挑战性和启发性。问题的难易要因人而异,符合学生的已有知识程度和经验。

  第三,要善于启发诱导。当问题提出后,要善于启发学生利用他们已有的知识经验或对直观教具观察获得的感性认识进行分析、思考,研究问题或矛盾的所在。因势利导,让学生一步一步地去获取新知。

  第四,要做好归纳、小结。这样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化、科学化,并注意纠正一些不正确的认识。帮助他们准确地掌握知识。

  (三)讨论法

  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其优点在于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促进学生灵活地运用知识。

  讨论法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讨论的问题要有吸引力。选好问题是讨论的前提,问题要有吸引力,能激起他们的兴趣。有讨论、钻研的价值。

  第二,要善于在讨论中对学生启发引导。启发他们独立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围绕中心议题发言。

  第三,做好讨论小结。讨论结束前,教师要简要概括讨论情况,使学生获得正确的观点和系统的知识,纠正错误、片面或模糊的认识。对疑难和争论的问题,教师要尽力阐明自己的看法。但要允许学生保留意见。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本文关键字: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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