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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江苏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2015-11-30 14:11:43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江苏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201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26日至27日进行。为做好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江苏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生证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11月30日-12月4日;

  现场确认时间:12月5日-6日;

  网上支付时间:12月5日-11日。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

  1.2015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2015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确认期间到报名时所选择的考区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全省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统一在江苏理工学院考区,考生可就近在各市确认点审核。(各考区确认点见附件1)

  (三)支付方式及准考证打印: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1日17时。12月21日-12月27日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四)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一致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报考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笔试考区在江苏省内的,即视为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一致。

  (五)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不一致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江苏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2)。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面试 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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