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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浙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6-01-08 14:16:23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自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中新增开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

  一、考试日期及安排

  2016年上半年笔试考试时间为3月12日,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科目均采取纸笔方式考试。

类别 \ 时间2016年上半年笔试时间:3月12日(星期六)
上 午9:00-11:00下 午13:00-15:00下 午16:00-18:00
幼 儿 园综合素质(101)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小 学综合素质(201)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301)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专业课
实习指导

  二、考试对象

  凡浙江省内(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过渡政策,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省统一计划招收的初中起点2009年-2011年入学的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含“专升本”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如下学历条件:

  除 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须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学籍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浙教办师[2015]96号),“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我省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本专科生毕业前的第三学期。高校非师范专业在校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不变,仍为毕业班。”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条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有可能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建议谨慎报考。

  四、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3日9时至17日14时,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月17日16时。现场确认时间、地址等详见各市网站公告。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本文关键字: 浙江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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