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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教学知识-小学生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3)

2016-07-31 17:01: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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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心理评估

  (一)心理评估的含义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心理评估,指依据用心理学方法和技术搜集得来的资料,对学生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进行评鉴,以确定其性质和水平并进行分类诊断的过程。心理评估既可采用标准化的方法,如各种心理测验;也可以采用非标准化的方法,如评估性会谈、观察法、自述法等。

  (二)心理评估的方法

  1.会谈法

  会谈是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基本方法。会谈可分为评估性会谈与影响性会谈。

  (1)倾听

  倾听是专注而主动地获取信息的过程。倾听时应取开放态度,同对方保持目光接触,注意获取言语沟通与非言语沟通信息。倾听是建立良好辅导关系的手段,比询问更有利于搜集资料,因为询问会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倾听可以减少对方的心理防卫。

  (2)鼓励

  在会谈中,辅导教师可以向对方提供鼓励信息,如说“嗯,我懂”“我能体会”“请继续讲”“然后呢”“原来如此”“有意思,我正陪着你”等。

  (3)询问

  不要提过多的问题,少提封闭式的问题(只能用是、否作答的问题),多提开放式问题,如“你能说说原因吗?”不但要问事实,还要问看法与感受,如“我想知道你对这事的感受如何?”

  (4)反映

  反映就是辅导教师将受辅导学生表达出的思想、观念或流露出的情绪,加以综合整理,用自己的语言再表达出来,以协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一

  (5)澄清

  当事人处于思想困扰时.其思考与言语表达往往不明确。辅导教师可把当事人的不连贯的、模糊的、隐含的想法与感受说出来,帮助对方在混乱的思想中理出眉目。

  (6)面质

  会谈中发现受辅导者前后所说内容不一致,他所具有的自我形象与行为不一致时,可以向他提问,以协助当事人弄清白己的真实感受。

  2.观察法

  观察法是按照研究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直接观察学生个体的行为表现,对所观察的事实加以记录和客观的解释,以了解学生心理和行为特征的一种方法。观察法可分为参与式与非参与式两种。对观察得到的事实应及时做记录.记录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1)项目检核表

  将要观察的学生各项心理特质或特征性行为作为项目列于表上,所观察的学生具有某些特质或行为特征时,就在对应的项目前作出标记。

  (2)评定量表

  将被观察的特质或行为列于表上.研究者将被观察学生的表现与表中项目相对照,并根据符合的程度进行等级评定。

  (3)轶事记录

  轶事记录是教师对学生观察后,及时对所观察到的重要事实.以叙述性文字所作的一种简明的记录。它包括被观察者的姓名、年级、观察的时间与观察者的姓名,观察事实及其发生情境的描述,观察者的解释与建议。

  3.自述法

  自述法是通过学生书面形式的自我描述来了解学生生活经历及内心世界的一种方法。日记、周记、作文、自传、内心独自都是自述法的具体形式。

  4.调查法

  调查方式除一般询问外,还可采用调查表(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法的优点是可以结合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的内容,广泛而全面。不足之处是调查常常是间接性的评估,材料真实性容易受被调查者主观因素的影响。调查法包括两种:

  (1)历史调查

  历史调查主要包括档案、文献资料和向了解被评估者过去经历的人调查等内容。

  (2)现状调查

  现状调查主要围绕与当前问题有关的内容进行。调查对象包括被评估者本人及其周围的知情人,如同学、同事、父母、亲友、老师、领导、兄弟姐妹等。

  5.心理测验

  通过测量人的行为,去推测受测者个体的智力、人格、态度等方面的特征与水平。按照所要测量的特征大体上可把心理测验分为三种:认知测验、人格测验、神经心理测验。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在选择测验时,必须充分考虑测验的意图、适用年龄、方式、性质,在对测验结果的解释上,更要谨慎,不能迷信测验分数,更不能把某一次测验的分数当作教学决策与评判儿童的重要依据。只有把测验结果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心理测验的功能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本文关键字: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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