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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初中思想品德备考知识(9)

2016-08-27 22:57: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公民权利的广泛性。第二,公民权利的真实性。第三,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第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其核心是言论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

  ⑴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⑵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⑶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⑷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是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一切官僚主义和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斗争的有效手段。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7)妇女的权益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保护。

  8)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

  四、怎样自觉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的积极做;2)法律要求的必须做;3)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五、怎样理解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第一、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密不可分的。(对等性)

  (1)在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上是对应而存在的。

  (2)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

  (3)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

  (4)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

  第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制约性)

  第三、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合一性)如: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维护权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P15:依法享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本文关键字: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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