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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学考点精讲(10)

2016-09-23 21:22: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第十章 课外活动

  第一节 课外活动概述

  一、课外活动的含义与特点

  《学记》指出:“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在我国1986年公布的《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初稿)》中,第一次把课外活动正式列入总计划,并在说明中指出:“小学、初中的课外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各地应努力创造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技性活动、学科性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以及组织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性活动。”

  (一)课外活动的含义与特点

  课外活动的含义

  通常讲的课外活动仅指校内活动。本章所说的课外活动不限于校内活动,凡是由学校在课外组织的活动,都属于我们所说的课外活动。

  二、课外活动的任务与作用

  课外活动有其自身特点,有独特的教育作用。

  (一)充实学生的生活,扩大学生活动领域,密切学生与社会的联系

  (二)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特长

  (三)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探索意识和创造才能

  第二节 课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一、课外活动的内容

  (一)科技活动

  (二)学科活动

  这类活动是学校课外活动的主体部分。

  (三)文学艺术活动

  (四)体育活动

  (五)社会活动

  (六)传统的节假日活动

  二、课外活动的形式

  按活动的人数和规模可分为群众性活动、小组活动和个人活动三类。

  (一)群众性活动

  (二)小组活动

  小组活动是学校课外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三节 课外活动的指导

  一、开展好课外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二)活动要丰富多彩,富有吸引力

  (三)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精神

  二、课外活动的组织对教师的要求

  第一,教师至少要在某一方面具有特长和兴趣爱好,有能使学生叹服的“绝招”,这是指导教师的地位能否在学生心目中真正确立的保证。

  第二,教师要对自己指导的活动领域有足够的、超出于学生的了解,包括历史与现实、知识与人物,这样才能发挥咨询的作用。

  第三,教师要调整与学生的关系。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本文关键字: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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