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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

2016-12-01 12:55: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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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观点

  科尔伯格编制“道德两难故事”作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工具,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行了研究。科尔伯格将道德发展阶段划分成3种道德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每一水平又包括两个阶段,即三水平六阶段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1.前习俗水平

  该水平儿童的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

  阶段1: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

  阶段2:相对功利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

  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9岁以下的儿童和许多犯罪的青少年在道德认识上都处于前习俗水平。

  2.习俗水平

  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需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行社会规范。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

  阶段3: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

  阶段4: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

  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青少年和成人的道德认识处于习俗水平。

  3.后习俗水平

  达到这一道德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断已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有了更普遍的认识,想到的是人类的正义和个人的尊严,并已将此内化为自己内部的道德命令。

  阶段5:社会契约定向阶段。处于这一水平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种社会契约。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在强调按契约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的同时,认识到个人应尽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

  阶段6:原则或良心定向阶段。这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最高阶段,表现为能以公正、平等、尊严这些最一般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在根据自己选择的原则进行某些活动时,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行为就是正确的。在这个阶段上,他们认为人类普遍的道义高于一切。

  科尔伯格认为后习俗水平一般要到20岁以后才能出现,而且只有少数人能达到。

  二、教育价值

  1.提倡民主化的道德教育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提倡的是一种公正、民主的原则。在进行道德教育时也应体现出一种民主化的教育氛围,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教育对象相互之间都应该充分地体现出一种民主,彼此之间平等信任、相互尊重,改变传统道德教育具有高低地位区别的道德教育方式。

  2.遵循学生的道德发展规律

  科尔伯格提出的“三水平六阶段”论反映的是个体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一般趋势。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每一阶段的发展都各具特点,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实践活动中,应遵循学生的道德发展规律,只有抓住学生每一阶段的特点,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促使学生向更高更好的水平发展。

  3.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地位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提倡民主化的师生关系,体现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之间平等地交流,注重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变被动的学习为主动地学习。

  4.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方式

  单一的教育方式不能吸引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实践活动中,倡导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应注重教育者的引导作用,发挥教育对象的主体作用,将多种教学方式灵活地融合在一起,同时结合学生道德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启发学生的思想觉悟,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本文关键字: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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