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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6-12-15 15:06:00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宁夏2017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7年1月7-8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和《关于2017年宁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宁教考院自考[2016]4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宁夏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报名对象及条件

  1、笔试成绩合格

  在宁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在外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均可报名参加我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2、符合宁夏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报考以上各系列考试人员,要有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宁夏(人事档案关系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并按时缴纳社保)证明。自治区内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要有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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