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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6-12-15 15:16:20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山东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现将全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国考面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2.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共14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报相应的面试科目,报考的面试科目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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