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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直观性原则(1)

2017-02-06 20:42: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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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教学原则贯穿于各项教学活动之中,它的正确和灵活运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我国小学的教学原则有: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因材施教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直观性原则

  (一)基本涵义

  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已有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这一原则是根据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的教学规律而提出的,它的提出也是由学生的年龄特征所决定的。

  (二)直观手段种类繁多

  直观手段种类繁多,一般分为三大类:

  实物直观,指通过各种实物进行的,包括观察各种实物、标本、实验、教学性参观等。

  模象直观,指通过各种实物的模拟形象而进行的,包括各种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录像带等。

  语言直观,是通过教师对学生作形象化的语言描述而起到直观的作用。

  (三)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1.要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教学手段

  教师在直观手段的使用上,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需要性,直观材料要有典型性。一般来说,选择直观手段主要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水平、教学的目的和内容来进行。自然学科较多地使用实物、标本、实验;社会学科较多采用图片、图表等。低年级应多提供具体的直接的感性材料;高年级则可用描述或图表、照片等。值得注意的是,直观是教学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过多的直观不仅会浪费教学时问,分散学生的注意,而且也会影响学生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

  2.直观教具的演示要与语言讲解结合

  教学中的直观并不是让学生随意地看,而是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地进行的。在展示直观教具之前,教师要引导学生开展积极的思维活动。在演示过程中,教师需须进行需要的补充讲解和说明。演示之后,教师还要进行总结,帮助学生从观察分析具体事物和现象中,得出科学的结论。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本文关键字: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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