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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龙圩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6-15 12:02:22 来源:梧州教育信息网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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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龙圩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申请时间:4月10日-6月30日。系统开放时间工作日7:00-24:00。

龙圩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西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4月份开始。为做好我区2017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在龙圩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将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在龙圩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龙圩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三、认定时间和地点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和我区实际,今年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报申请时间:4月10日-6月30日。系统开放时间工作日7:00-24:00。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20日-7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5:00-17:30。

  2.地点: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师训办(龙圩第一实验小学行政楼2楼)。

  四、认定条件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自治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区)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龙圩区管辖区内。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合格。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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