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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安徽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6-15 16:49:34 来源:宿州教育体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2017年春季安徽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第一次开放时间:3月15日至6月1日。第二次开放时间:6月7日至7月28日。

2017年春季宿州市教体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及《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

  2017年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如下:

  1.春季开放时间

  (1)第一次开放时间:3 月 15日至 6 月 1 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 8:30-17:30 。

  (2)第二次开放时间:6 月 7 日至 7 月 28 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 8:30-17:30 。

  2. 秋季开放时间

  9月11日至12月22日,期间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将在秋季认定公告中发布。

  二、认定范围对象

  在宿州市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宿州市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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