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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6-15 16:54:38 来源:滁州教体网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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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滁州市设置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至7月28日,网报时间段为3月21日至3月31日。

滁州市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2017年春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在滁州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认定对象

  (一)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相关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滁州市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系统开放时间

  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滁州市设置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至7月28日,网报时间段为3月21日至3月31日。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确认时间及地点以各级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为准。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 确认时间

    4月10日-4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2) 确认地点

  滁州市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窗口﹙一楼C28、C29﹚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非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在我市工作的单位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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