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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2017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6 13:59:30 来源:揭阳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转发关于开展2017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受理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关后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产业园户籍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揭东区教育局受理;

  空港经济区户籍人员及市直学校教师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榕城区教育局受理;

  大南山侨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户籍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惠来县教育局受理;

  普侨区户籍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普宁市教育局受理。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一)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各认定机构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办法和标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安排时间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认定机构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人员名册表》(见附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邮箱:rsklww@126.com。

  三、现场确认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4月5日,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

  (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由各认定机构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代理确认。市直学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统一到市教育局现场确认。

  (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由各认定机构自行安排时间现场确认。

  四、材料要求与报送

  (一)材料要求。申请人必须从网报系统打印已填报准确的“教师资格申请表”并签名,手工填写或自制表格填写申请表无效。申请表请用A4纸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证明材料依序装订。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所需证件、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请各认定机构第一阶段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认定;第二阶段于2017年7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认定。

  五、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按属地原则由各认定机构指定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统一时间体检。市直学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统一到揭阳市慈云医院体检。《广东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自行到广东省教师资格网或揭阳市教育局网下载,照片需与申请表一致。

  联系人:蔡怡玲、温桂生,联系电话:8724407。

  附件:1.关于开展2017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人员名册表

  揭阳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4日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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