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6 16:02:25 来源:黄石教育网发表评论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符合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本市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黄石市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师范类毕业生
1.思想品德合格。
2.达到规定学历条件。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学历暂不作提升要求,即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学历作相应提升,即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有市疾控中心体检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二)非师范类毕业生
非师范类毕业生除达到以上相应条件外,还需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三、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017年4月17日—4月28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
2017年4月18日—5月5日(有效工作日):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5月8日—5月17日(有效工作日):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2017年6月20日(有效工作日):开始发证时间。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仔细阅读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请申请人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申报,以免人数太多造成网上报名系统拥挤,导致不能如期申报)。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1)4月18日—5月5日(有效工作日)
确认点:湖北师范学院教育大楼1814机房A处(高校应届毕业生)
电 话:(0714)6538752 (0714)6352407
(2)4月18日—4月27日(有效工作日)
确认点:湖北师范学院教育大楼1814机房B处 (在职教师及其他社会人员)。
电 话:(0714)653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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