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报名 > 正文

山东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7 11:07:53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7〕8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省各类高等学校现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经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职在岗现任或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在校学习期间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2.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由受委托高校或省统一面试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第4项中规定的条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第3、4项中规定的条件。

  三、认定程序

  (一)发布认定通知。省教育厅根据年度认定工作计划,发布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告,包括认定政策、咨询电话、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各有关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组织体检。各有关高校组织申请人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确定为合格。其中,体检标准和体检项目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本文关键字: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