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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7 17:13:26 来源: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7〕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部署,鄂尔多斯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5日—5月26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信息发布时间:3月31日以前。各旗区认定机构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对社会发布的通知中,要连同本机构认定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布,发布内容不得包含认定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的网址以及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内容。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5日—4月14日。

  (三)关于各旗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报送材料时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与地点,由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办理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在网报时要及时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每个机构设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报地址和登录方式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每天开放时间为7:00—24:00。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二)网报现场确认地点选择: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人员、康巴什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鄂尔多斯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点选择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其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选择属地教育(教体)局。申请人员咨询相关信息时请拨打所属确认点联系电话。

  三、政策要求

  (一)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2017年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可在本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协调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认定程序完成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级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不得拒绝受理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要从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为毕业生提供方便。

  (三)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凡在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成绩全部合格,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年底。请各旗区认定机构务必做好合格成绩有效期的宣传告知工作。

本文关键字: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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