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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满洲里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7-06-17 17:23:34 来源:满洲里市教育局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满洲里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7〕18号),呼伦贝尔教育局呼教师字〔2017〕8号文件,现将2017年满洲里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方式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持满洲里市户籍或工作在满洲里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证。认定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申请人说课的方式进行。

  满洲里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呼伦贝尔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网报时间

  4月5日-4月14日,每天开放时间 7:00-24:00,逾期网站自动关闭。

  三、网上报名入口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需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提交成功后,申请人需反正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17年4月5日-21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

  现场确认地点:满洲里市世纪大道财政局局三楼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0470-6229288

  五、政策要求

  (一)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2017年各级各类毕业生,可在本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书、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满洲里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到满洲里市教育局(世纪大道财政局三楼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凡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年底。

  (四)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本文关键字: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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