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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9 14:39:40 来源:锦州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锦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省《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0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7] 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权限

  按照省《通知》要求,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由市教育局负责。其中,中职(含实习指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面试环节(包括国考、省考)由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组织实施;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面试环节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均由市教育局打印发放。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按照《通知》(附件1)、《辽宁省2017年上半年prefix_keyLinks_1国考面试公告》执行(见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于2017年下半年进行,面试时间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另行通知。

  二、申请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公民,同时具备省《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申请人员类别划分

  为便于申请人员报考、面试(能力测试)等项工作,将申请人员划分为三个类别:

  一类人员:已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需参加面试的人员。

  注:有关一类人员的面试工作安排,见本文第五部分“关于我市2017年上半年国考面试工作安排”。

  二类人员:参加省统一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参加能力测试)、提供成教学历成绩人员(参加能力测试)、往届师范生(不参加能力测试);

  三类人员:本地高等院校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渤海大学和锦州师专),二类、三类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四、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二类人员:5月9日—12日

  三类人员:4月21日--4月27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申请人进入所选报名入口后先点击“注册”按钮,按系统流程提示操作。报名方法和流程可参照附件3。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

  二类人员:5月24日—26日

  三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间由所在学校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网站或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下同)。

  2. 现场确认地点

  二类人员: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地址: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北里115号,杭州街与洛阳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侧)

  3. 有关要求

  网报成功后,按所属类别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确认,如若因事本人不能参加确认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逾期或未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二类人员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见附件4,三类人员提交的材料内容由所在学校规定。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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