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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吉安市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通知

2017-06-19 15:25:18 来源:吉安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吉安市教育局

  关于2017年吉安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7号)精神,现就2017年我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凡户籍在吉安市境内者或学校所在地在吉安市境内的2017年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⑵第二阶段: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2.网上报名时,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者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者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井冈山大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选择井冈山大学,其他人员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二)教师资格申报材料预审、现场确认

  1.井冈山大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井冈山大学招就处自定;市教育局人事科于5月8日至12日对第一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6月30日前完成对第二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2.不属于井冈山大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其他人员,申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按照属地化原则,第一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于5月8日至12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预审、现场确认,市教育局人事科于5月22日至26日对第一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6月30日前完成对第二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3.申报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注意事项”中设置好有关现场确认的事项,明确告知申请人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有关事项。

  4.申请教师资格者材料预审、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按照《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7号)规定要求办理。在现场确认时,要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材料,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井冈山大学招就处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要在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原件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统一复审、确认后退回(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即可)。

本文关键字: 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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