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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之教育学考点: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1)

2017-07-04 18:26:0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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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原则】

  (一)教学原则概述

  1.教学原则的概念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反映教学过程规律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它既指导教师的教,也指导教师的学,贯穿于各项教学活动之中,是有效进行教学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原理。它的正确和灵活运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2.教学原则是教学规律的反映

  教学原则和教学规律应该说是两回事,教学规律是教与学的内部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人们只能去发现它,掌握它,但不能制造它;而教学原则则是人们在认识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的一些教学的基本准则,它反映教学规律。只有人们对教学规律的不断发现和掌握,才会使人所制定的教学原则不断发展和完善。

  3.教学原则是人们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

  教学原则是人们从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由于人们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不同,在教学实践中所面临的课题不同,所制定的教学原则就有所不同。古今中外教育家对教学原则都有不同的论述。如我国古代《礼记·学记》中便总结了“教学相长”、“启发诱导”、“藏息相辅”、“预”、“时”、“孙”、“摩”、“长善救失”等教学的宝贵经验,这些都属于教学原则范畴,只不过未加科学论证。

  随着科学与教学实践的发展,教育界对教学原则的探讨便日益深入。在西方,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提出了37条教学原则,并试图给予论证。此后,各国的教育家如裴斯泰洛齐、赫尔巴特、第斯多惠、乌申斯基等对教学原则都做了深入的研究。这样,到了近代以后,在教学理论中,逐步形成了直观性、系统性、巩固性、可接受性、教育性等传统的教学基本原则。

  今天,教学原则的研究更加深入,依据哲学、心理学、系统论、控制论等科学提出了一些新的教学原则,或构思了新的原则体系。如布鲁纳基于心理学提出了动机原则、结构原则、程序原则、反馈原则。赞可夫着眼于儿童发展提出了以高难度进行教学、以高速度进行教学、理论知识起主导作用、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使全班学生都得到发展等原则。

  目前,我国中小学教育中应当遵循的教学原则主要有: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因材施教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等。

  (二)我国目前小学教学原则及运用

  1.直观性原则

  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要通过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引导学生形成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晰表象,丰富他们的感性知识,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和发展认识能力。

  在教育史上,提出直观性原则具有进步意义,它给中世纪脱离儿童实际生活的经院式教学以沉重打击,使书本知识与其反映的事物联系起来。夸美纽斯曾指出,凡是需要知道的事物,都要通过事物本身来进行教学,那就是说,应该尽可能地把事物本身或代替它的图像放在面前让学生去看看、摸摸、听听、闻闻等等。乌申斯基也指出,一般说来,儿童是依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来进行思维的。

  直观性原则在教学中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因为小学生缺少直接经验,对教材的理解总是建立在对事物感知的基础上的;并且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决定了他们的思维是由具体形象思维占优势向抽象逻辑思维占优势的趋势发展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适应学生的认识特点,促进学生的认识过程。

  直观性教学原则反映了学生的认识规律。它给学生以感性的、形象而具体的知识,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减少学习抽象概念的困难;它可以展示事物的内部结构、相互关系和动态发展过程,有助于学生掌握观察与分析事物的方法和能力。贯彻直观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现代化教学手段

  在教学中要根据教学的任务、内容和学生年龄特征正确选用直观教具。直观教具可分三类:一是实物直观,包括各种实物、标本、实验、参观;二是模象直观,包括各种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录像带、电视和电影片等;三是多媒体教学,它是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以及课件、软件进行直观的教学,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情景。

  (2)直观要与讲解相结合

  教学中的直观不是让学生自发地看,而是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目的地观察,教师通过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去把握事物的特征,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讲解以解答学生在观察中的疑难,获得较全面的感性知识,从而更深刻地掌握理性知识。

  (3)重视运用语言直观

  教师用语言做生动的讲解、形象的描述、通俗的比喻,能够给学生以感性知识,形成生动的表象或想象,也可以起直观的作用。语言直观的特点是不受实物或模象直观所需要的设备和条件的限制,但它必须借助于学生已有的相关经验和知识,通过教师的语言把学生这些有关经验按教学需要重新组织起来,以建构他们头脑中新的表象。由于高年级学生知识与经验较多,故语言直观运用较多。但是,语言直观也不是的,如果学生对所学对象毫无相关的经验或找不出他们已有的相关经验,企图用语言描述来代替直观是徒劳的。

  2.启发性原则

  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探索,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启发性原则反映了学生的认识规律性。学生的认识过程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能动认识过程,教师的引导、启发、点拨固然很重要,但学生才是学习的真正主体。有成效地理解和运用知识,掌握学习方法和发展自己的智能与情操,毕竟要靠学生个人自己主动地探究与反思,要通过个人的经验不断地改组、改造和提高才能实现。

  启发性原则注重引发学生的主动探究、领悟、融会贯通与觉醒,让学生能动地、创造性地获得知识、智能与品性的全面发展。故这个原则也可称探究性原则,或启发与探究相结合原则,更能反映时代的精神。

  很多教育家都很重视启发教学。孔子提出了“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着名教学要求,这是“启发”一词的来源。后来,《礼记·学记》又发展了孔子的启发教学思想,提出“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的教学要求,阐明了教师的作用在于引导、激励、启发,而不是硬牵着学生走,不是强迫和代替学生学习,而要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西方,苏格拉底在教学中十分重视启发,他善于用问答方式来激发和引导学生自己去寻找正确答案,这种苏格拉底方法被称为“产婆术”,意指教师在引导学生探求知识过程中起着助产的作用。第斯多惠在提倡启发教学上很出名,他的名言是:“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当代倡导的“发现法”或“探究学习”,都传承与弘扬了启发教学的思想。所有这些,都表明启发性原则在教学中的作用。贯彻启发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主动性是启发的首要问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受许多因素影响,如学生的好奇心、兴趣、爱好、求知欲,获得优良成绩或得到表扬、奖励的动机、决心、愿望、理想以及学好功课与本领的责任感等,都可以成为学习的动力。教师要善于因势利导,机智地运用各种方法,使学生许多一时的欲望和兴趣,汇集和发展为推动学习的持久动力。

  (2)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常有这种情况,学生在学习中提不出问题,深入不下去。如何才能打破这种困境,这就有赖于教师的启发诱导。首先,教师要注意提问、激疑,启发他们的思维,只要提问切中要害,发人深思,脑子一开窍,学生的思想一下便活跃起来,课堂上将出现令人兴奋、紧张、有趣的生动局面。然后,教师因势利导,使学生认识逐步深入,以获取新知,并使他们的思维能力得到真正地锻炼与提高。教师在启发学生思考的过程中,要有耐心,给学生以思考时间;要有重点,问题不能多,也不能蜻蜓点水、启而不发;要深入下去,善于提出补充问题,引导学生去获取新知;不仅要启发学生理解知识,而且要启发学生理解学习的过程,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领悟人生的价值。

  教师要鼓励学生多问。问必有疑,疑的过程是学生动脑思考的过程,也是求解的过程,这是学生求知欲的表现。教师要鼓励学生多问,并在回答问题中使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提高。

  (3)启发学生将知识创造性地用于实际

  启发不仅要引导学生动脑,而且要引导他们动手。学生掌握知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懂了不一定会做,会做还不一定有创造性。所以,教师要善于启发诱导学生将知识创造性地用于实际,向他们布置由易到难的各种作业,或提供素材、情境、条件和提出要求,让他们去独立探索,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别出心裁地完成作业,以便发展创造才能。

  (4)发扬教学民主

  发扬教学民主,创造宽阔、和谐、民主、平等、坦率、活跃的课堂教学氛围,这是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的重要条件。它包括: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和生生关系,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允许学生向教师提问质疑等。

  3.巩固性原则

  巩固性原则,是指教学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能根据需要迅速再现出来,以利知识技能的运用。

  历代许多教育家都很重视掌握知识的巩固问题。孔子要求“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夸美纽斯提出了“教与学的彻底性原则”,他形容只顾传授知识而不注意巩固,就等于“把流水泼到一个筛子上”;乌申斯基认为,复习是学习之母。他形象地把学习中不注意巩固知识的现象,比喻为醉汉拉货车,边拉车、边丢货,到家时只剩下一辆空车。广大教师更是认识到巩固的重要。

  巩固性原则是小学教学必不可少的指导性原则。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在短时期内集中地学习大量未经自己亲身感受的间接知识与经验,又不能立刻地、全部地运用于实践,遗忘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此,加强对学生所学知识的巩固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巩固掌握知识是学生接受新知识、顺利进行学习的基础,是学生熟练地运用知识的条件,是教学有效性的表现。要使学生的学习有坚实基础,要提高学生的能力和创造性必须要求学生牢固而熟练地掌握知识。有的人把知识巩固和呆读死记混为一谈,以为提倡巩固性不利于理解知识和发展能力,是非常错误的。他们不懂得,没有知识的巩固就没有知识的储存与积累,就无法进行复杂的、创造性的思维,就不能积聚学生的智慧,提高学生的能力。我们反对死记硬背,但要求学生牢记基本概念与原理。

  贯彻巩固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在理解的基础上巩固

  理解知识是巩固知识的基础。要使学生知识掌握得牢固,教师首先要在传授时使学生深刻理解,留下极深的印象。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把理解知识和巩固、记忆知识联系起来,当然,强调理解记忆,并不否定在教学中要求学生对一些知识做机械记忆。

  (2)重视组织各种复习

  复习就是重温已学过的知识。它可以使知识在记忆中强化、熟练,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再造与创造能力。为了组织好复习,教师要向学生提出复习与记忆的任务,力求具体、明确;要安排好复习的时间,及时进行,不要为考试而复习;要注意复习方法的多样化,灵活运用提问、讲授、作业、看幻灯片、电视、电影片、进行实验等各种方法进行复习;要指导学生掌握记忆方法,学会通过整理编排知识、写成提纲、口诀帮助记忆,养成默而识之的习惯。

  (3)在扩充、改组和运用知识中积极巩固

  复习是通过反复学习、领悟已学知识来防止遗忘和进行巩固的。它是巩固的主要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在教学中,许多教师非常重视引导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新知识,扩大、加深、改组原有知识,以及其积极运用所学知识于实际来巩固知识。这种方法与复习相比较来看,是一种更为积极地巩固。它不是要求学生原地踏步、反复温习,而是在前进中巩固,在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不断联系、复习已有知识,在运用知识中不断巩固和深化已有的知识与技能。

  4.循序渐进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是指教学要按照学科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认识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我国古代教学注重按一定的顺序进行。《礼记·学记》要求“学不躐等”、“不陵节而施”,提出“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修”。如果教学不按一定顺序、杂乱无章地进行,学生就会陷入紊乱而没有收获。朱熹又进一步提出:“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在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循序渐进的教学要求。在国外,夸美纽斯主张:“应当循序渐进地来学习一切,在一个时间内只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另外,乌申斯基、布鲁纳等都很强调系统知识的学习。这个原则在西方常称系统性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的必要,首先是被科学知识本身的严密系统性决定的,其次还由于学生的认识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逐步深化的过程。只有循序渐进,才能使学生有效地掌握成体系的有用知识,而不是零散杂乱的无用知识;才能发展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不是粗浅、浮躁、杂乱的认识能力。

  贯彻循序渐进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按教材的系统性进行教学

  按教学大纲、教科书的体系进行教学是为了保证科学知识的系统性和教学的循序渐进性。但这不是要教师照本宣科,而是要求教师深入领会教材的系统性,结合学生认识特点和本班学生的情况,编写一个讲授提纳或教学活动计划,以组织、指导教学的具体进程。

  (2)注意主要矛盾,解决好重点与难点的教学

  教学循序渐进并不意味着教学要面面俱到,平均使用力量,而是要求区别主次、分清难易、有详有略地教学。注意重点,就是注意要把基本概念、基本技能当做课堂教学的重点,把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重点上,围绕重点对学生进行启发诱导,开展对话、议论、讨论,进行作业的讲评,以保证学生正确掌握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

  难点不一定是重点,难点是针对学生感到困难而言的。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难点,每个难点都有不同的形成原因。所以,突破难点,要针对学生的困难采取措施:如果学生缺感性知识要加强直观;学生基础差要为他另做辅导或补课;原理或技能本身过于复杂的,则要分解难点,各个突破,如分成几个层次、部分或步骤,一步一步掌握,化难为易;难点过于集中,教学时可以适当分散。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本文关键字: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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