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考试动态 > 正文

江苏宿迁市2017年招聘市直学校教师简章

2017-07-12 10:52:49 来源:宿迁市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江苏宿迁市2017年招聘市直学校教师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7月18日9∶00-7月24日16∶00;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教育局

2017年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部分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所有证书)。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1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教育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市教育局联系(0527—84389575)。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本文关键字: 江苏宿迁 2017年招聘教师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