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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2017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

2017-08-30 17:36:01 来源:东莞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广东东莞2017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5-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报名程序及其他考试安排请查看通知全文。

关于东莞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确保我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7〕11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报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时间: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11月4日举行。

  (二)考试科目:

114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

(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有关具体规定及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考生笔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5-8日,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2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30日-11月3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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