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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9-13 14:30:12 来源:广元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川广元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为9月11日—10月15日,报名入口为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报名流程可查看通知内容。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安排部署,现将我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受理机构

  (一)认定范围。户口或工作岗位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人员(工作岗位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但不具有广元市户籍的人员,须能提供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

  (二)受理机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由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资格种类相应合格学历。

  (三)基本素质条件。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体检合格。

  三、网报申请程序

  (一)网报时间与地址。申请人于9月11日—10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或“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注意该县区认定机构网报截止时间。

  (二)身体体格检查医院与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在市外就业或在本市辖区接受审验材料、确认信息人员也可以利用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期间参加体检。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申请人按资格认定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县区教育(教科)局窗口或其他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使用A3纸自行下载、规范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请在广元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下“办事服务”菜单内下载;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广元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办事服务”菜单内下载;(注: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出具思想品德鉴定的申请人,免交此项;在职人员仍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该鉴定表)。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8.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毕业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提交《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须现场审验提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1份,免交以上8、9项材料。

  12.今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审验合格未参加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只需上述1、4、6、7项材料。

  四、现场确认点与服务时间

  (一)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万源新区B区三楼)教育局窗口;时间:2017年9月25日—10月27日(工作日9:00—17:00)。

  (二)县区教育(教科)局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县区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详见各认定机构工作公告。

  五、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

  (一)考试对象。

  申请参加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并按规定缴纳资格考试费的人员。

  以下两类人员不参加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 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2.已参加教育教学实习,并能够提供与申请认定学科、学段一致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员(该实习鉴定表须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出来,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市教育局认定资格种类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考试科目、试题及考试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布。县区认定资格种类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在2017 年11月1日—11月30日之间自行确定。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详见各认定机构工作公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县、区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安排部署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认定机构务必于12月10日前,按规定填报秋季资格认定数据,撰写上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总结,并及时纠正认定过程中的错误信息。

  (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认定机构在认定工作开始之前应对“USBKey”进行检查,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使用,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三)自觉履职,主动服务。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热情主动为申请人服好务,做好相关提醒提示。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39-5572123。

  广元市教育局

  2017年9月7日


本文关键字: 2017年秋季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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