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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市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

2017-09-13 16:06:56 来源:常州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江苏常州市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9日。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

常州市教育局2017年秋季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秋季常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9日。请在报名期内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登录时间如有调整以网站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11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现场确认地点: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北区珠江路168号,公交B13、19路可直达);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咨询电话:85582354。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681337。

  现场确认结束后,另行发布体检公告,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体检。(详见常州教育网http://jyj.changzhou.gov.cn/)。

  各辖市、区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各地公告。常州市各级教师认定机构信息详见附件一。

  二、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常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人员需按认定申请的流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未申报者无法认定。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户籍所在辖市(区)教育信息网。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具有常州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常州(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可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相应认定机构,凭已有合格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体检医院参加体检)。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申报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申请人所获学历应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本文关键字: 认定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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