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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9-14 11:06:26 来源:中山教体政务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广东中山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至9月20日,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认定官网,考生可及时报名。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市教研室、电教站、教育信息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39号)要求,现将2017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以下简称“秋季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中山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中山市。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9月12日至9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受理认定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于9月21日至10月13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我局审批服务办递交书面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见下述)。

  我局审批服务办公室的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4区A56-58窗口,电话:89817132,89817133。

  (三)发证

  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后,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四、受理认定资料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填报后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只能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10月31日。

  (4)我市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见附件2)。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由毕业院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上加“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和盖公章)。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劳动)关系在中山市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9)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申请人不能亲自提交申请资料的,代办人应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4),并提交申请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验证。

  (二)材料要求:

  (1)所有表格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所有复印件须有申请人意见(与原件一致)和本人签名;

  (3)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4)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和单独提供照片均是同底片。体格检查表单面打印、未贴照片或所贴照片与网上申报照片不一致、未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盖章等均无效。

  五、工作要求

  各镇区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大力发动本镇区本学校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岗教师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努力创造条件申请教师资格。

  各镇区各学校要大力支持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老师和学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及时为申请人出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

  1.申请人提交材料顺序表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和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授权委托书(样本)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8月28日

下载附件内容.doc


本文关键字: 广东中山市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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