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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南溪区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2017-09-14 11:38:14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四川宜宾市南溪区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10月12日,报名入口为中国教师资格网

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行政审批要求,现将我区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南溪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在南溪区行政辖区内有正式工作单位和编制的人员。

  3.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权限:

  区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区教育和体育局受理审核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在9月11日—10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数据填报、上传照片等程序(注意:国考合格人员从红色入口进入,其他人员从绿色入口进入)。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申请人在确认点核对网报信息无误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

  (二)体检: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体检时间:10月12日前),自行对照申请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或南溪中医院进行体检。若不能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于体检前带上相关认定材料到南溪区教体局政工股预审材料。体检表上,体检最终结论处医生要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

  体检注意事项:1.体检表自行下载(附件1,双面打印);2.必须空腹;3.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4.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取回自己的体检报告。

  (三)申请人员到现场确认:申请认定人员应在10月16日-10月20日内到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区委党校六楼)进行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1.申请条件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专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结果1份;

  (4)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贴好照片,要有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结论,并加盖有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印章。附件1);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方“资料下载”上下载,也可见附件3);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并贴好与网报同底的照片,也可见附件2);

  (8)修剪整齐的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2.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该成绩单由就读学校的教务部门出具,复印件需盖档案管理部门的鲜章。

  (2)相应层次学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盖档案管理部门的鲜章。

  3.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1)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5.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应提交上一年度在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师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申请人应打印1张网上报名成功的页面带到现场确认点。

  7.个别情况需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以便鉴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8.若有曾用名情况,即同一人的资料上姓名不同,请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四)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按“宜宾教育体育网”(网址:http://www.ybedu.gov.cn)上《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网上报名、身体检查、现场确认、面试说课。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中,按规定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于11月11日上午9:00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底楼电大教室参加测试。(11月6日前在学在南溪官方微信上发布面试说课范围,11日现场准备说课教案,在教师资格认定专家组的指导下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说课内容。)

  3.交费金额:通过现场确认后,按政策需交纳考试费的申请人按200元/人.次进行缴纳。

  三、其他事项

  1.以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2.申请人在确认点核对网报信息无误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在申请条件确认的期限内,没有到现场确认点交齐应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此次申请。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4.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申请条件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5.联系电话:3324549,联系人:张 莉

  附件:

  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本文关键字: 2017年秋季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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