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考试动态 > 正文

安徽滁州凤阳县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知

2017-09-22 14:20:45 来源: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安徽滁州凤阳县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知发布了,各位考生可查看时间安排、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事项。

关于做好凤阳县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我县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顺利完成年度注册工作,现将2017年秋季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7]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对凤阳县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时间作出如下安排:

  1.县初审机构注册时间安排

  初审包含申请人网上报名、学校审查、确认点现场确认及初审机构给出初审结论等四个环节。县初审机构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

  2.各学校、幼儿园注册时间安排

  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确认点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请各学校、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并于2017年10月19日前申请人注册材料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报送至人师股。

  3.注册系统开放时间

  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注册管理模块开放时间为9月11日-12月22日每天的7:00-24:00,期间10月1--8日、18--24日全天关闭,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

  二、注册范围对象

  1.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

  2.2015年-2017年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人员。

  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三、注册条件

  (一)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岗教师,申请首次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符合《滁州市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要求,每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5年内),按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少于360个学时;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未按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总学时未达到360个学时;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经所在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

  4.“低证高聘”。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滁州市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影响恶劣的,职业道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五)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四、注册程序

  (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三)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