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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州2017年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9-22 14:35:54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湖北恩施州2017年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25日至10月13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入口为:中国教师资格网

恩施州2017年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部署,现就恩施州2017年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内,符合《教师法》规定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包括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申请高中教师阶段资格的人员,须具有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非师范本科毕业、2016年及以后师范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五)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经恩施州内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且鉴定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在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国庆期间为系统维护时间,不予开放)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2.申请人员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 申请人员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并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证件照一致。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或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其他号码。

  4.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申报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如果有信息填写错误,申报系统将会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全州共设立8个现场确认点,请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县(市)教育局人事科(教师管理科、师训科)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恩施市教育局:0718-8262695或0718-8415531

  利川市教育局:0718-7282152

  建始县教育局:0718-3221247

  巴东县教育局:0718-4335913

  宣恩县教育局:0718-5820295

  咸丰县教育局:0718-6822256

  来凤县教育局:0718-6272872

  鹤峰县教育局:0718-5283782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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