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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9-28 11:43:57 来源:高邮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江苏省高邮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9日。

高邮市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江苏省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精神要求,我市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将于9月份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高邮市户籍人员、人事关系在高邮市(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认定申请人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扬州市教育局受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受理。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一种类型、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

  三、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具有高邮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高邮市(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可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体检医院参加体检);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幼儿教育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

  2.申请人所获学历应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七)普通话水平要求: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不适用上述规定。

  四、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报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其他申报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请协议。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9日。请在报名期内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登录时间如有调整以网站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见后)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报名流程:

  (1)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高邮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特别提醒: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等重要信息要与证书上完全一致。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您的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5)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6)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7)相关认定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地片粘贴页等,可以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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