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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6-09-08 14:47:09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3.上传个人照片

  考生上传的照片将打印在考生准考证和考场签到表上,并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保存以供使用成绩的单位核查。如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将无法通过报考审核。

  电子版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

  (3)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通过考试和审核后获得的资格证书。

  (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查看个人信息

  填报个人信息有误的可在此进行修改。

  5.笔试报考

  选择报考类别、考区和考试科目。其中“北京师范大学考区”只接受北京师范大学本校学生报考,其他考生请选择其他考区参加考试。

  每个报考类别对应着不同的科目数,请考生认真选择科目,避免漏报。考试科目请参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6.等待考区审核

  (1)考区将在2016年9月7日—10日对考生报名信息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用注册号登录网报系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后,还需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处于等待审核状态。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报名。

  7.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6年9月16日。

  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

  8.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可于2016年10月31日—11月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

  (二)考试地点:笔试考场安排采取考区内随机分配考点、考场,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相关内容。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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