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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幼教师资格通知

2017-06-14 16:18:43 来源:晋城市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18日(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由学院和城区教育局人事科商定);

  2.现场确认地点:

  (1)城区、泽州、陵川、沁水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在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高平、阳城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分别在高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高平市康乐东街)、阳城县政务中心二楼东区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城区教育局2250368,泽州县教育局3033561,高平市教育局2268923,阳城县政务中心教育窗口3201012,陵川县教育局6209057,沁水县教育局7028504。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在晋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地址:晋城市建设路363号(市实验中学旁)市教育局205室

  联系电话:2066206

  3.现场确认要求:

  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请用PDF阅读器下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在个人签名处签字。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人员,请提前到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正反打印)。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请到晋城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瑞丰路1385号)体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请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经体检医院盖章且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当次有效)。

  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由所就读学校(院)院系提供鉴定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鉴定意见。

本文关键字: 山西晋城市 中小幼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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