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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湛江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6 11:46:49 来源:湛江市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第二阶段

  (一)网上申报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二)申报认定方式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本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本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三)受理认定时间

  各级认定机构于7月1日至7月10日,对第二阶段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网上确认,并于7月21日前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否则教育部服务器会自动关闭,后果自行负责。

  现场确认时间。已通过网上申报者须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才算完成。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7年6月30日至7月4日(工作日)。

  7月1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本县(市、区)认定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信息数据及认定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提醒申请人注意事项和材料要求:

  1.认定机构的选择。凡网上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三类资格的,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湛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属的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

  2.表格要求。《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可直接从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jszg.gdhed.edu.cn/web/)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要及时导出表格并打印,否则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A3和A4两种规格,湛江市认定机构统一用A3双面规格打印(两页A4规格纸打印后合拼成A3规格)。

  3.相片要求。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红底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协助做好相关证件办理工作

  各单位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普通话测试、学历认证等有关条件,按以下说明向申报人员提供帮助。

  (一)普通话测试。普通话测试由申请人直接向市语委办报名。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市教育局10楼1003室,报名、测试时间由市语委办具体安排,咨询电话:3130053。

  (二)学历认证。所有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还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在湛江设有代理点,地点设在湛江市赤坎区寸金二横路10号湛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内(学历认定过程一般需1个月,咨询电话:0759-3365768)。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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