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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7 16:58:38 来源:包头市教育局政务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4.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装订。

  5.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6.注意事项

  (1)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在包头市工作(指国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个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工作单位保存的,确认时出具本单位编制证明或三年以上的用工合同证明)人员均可在包头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凡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包头市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

  (3)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各旗县区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凡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的申请者请于4月17、18、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5:00到包头市政务大厅二楼社会事务服务专区进行确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政务大厅,申请人可乘23路、30路、56路、61路公交车,到市劳动大厦下车即到);凡确认地点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的申请者请到所选旗县区教育局确认(具体时间按照各旗县区教育局安排为准)。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申请者,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盖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9)提交照片。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必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同底2寸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特别说明: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本文关键字: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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