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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7 17:01:37 来源: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三、认定时限

  (一)4月5至4月14日,申请人网上报名,逾期网站自动关闭;

  (二)4月17日至5月22日,非师范类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和申请人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并通过网站公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呼伦贝尔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测试;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测试。具体时间查看各地网站。

  四、申报流程

  (一)信息发布:3月31日以前。各地要充分做好资格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向社会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发布通知中不得包含认定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的网址及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内容。同时,要明确网上申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的具体时间。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

  1.4月5日—4月14日,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从“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师范类毕业生和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中国教师资格网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开放,逾期网站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2.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3.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三)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人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不同分类参加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由各认定机构自行确定,在5月22日之前(关注所属地教育局网站)完成测试工作。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申报人要关注所属认定机构的网上通知,按照各地通知要求报名、测试,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各认定机构网上公布,未能按时参加测试人员后果自负。

  (四)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申请高中、中职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在呼伦贝尔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联系电话0470-8110237),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12日(工作日),同时确认非师范类申请人,并发放“非师范类申请人参加素质能力测试的通知”;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请关注各地教育局网站)。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本文关键字: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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