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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甘肃定西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9 11:43:17 来源:定西市教育信息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三)现场确认(5月8日—6月23日)。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在各县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进行网报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定西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1份(贴两张网报上传时的同一底版照片,多余一张照片用做制证);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贴网报上传时的同一底版照片);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有填写人签名、单位盖章,社会申请人员需有社区、街道办或村委会签字盖章);

  (5)《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须在县(区)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7)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申请初中教师资格最低学历为大学专科,申请高中教师资格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9)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打印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师范类毕业人员不用提供此以上证件;非全国统考申请人请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教学法培训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10)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1份。

  以上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须复印在A4纸上。

  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网报信息与书面材料进行核对审查,打印受理凭证。

  注:各县区教育局及甘肃中医药大学定西分校对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审核一律选择待审核项,最终确认结果由市教育局审核给出。

  (四)各级认定机构上报材料(6月26日-7月7日)。

  各县区教育局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原件及所填表格报送市教育局进行集中审核。

  (五)领证(7月14日以后)

  市教育局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及时认定(7月7日前),由各县(区)教育局最终向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

  三、其它说明

  (一)网报期间,各县(区)教育局人事股要安排专人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负责解答申请人网报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和困难。

  (二)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请人须牢记网报时设定的登陆密码,忘记登陆密码不能登陆的责任自负。

  (四)申请人须在现场确认前到户籍所在县(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自行安排。

本文关键字: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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