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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6-19 14:09:44 来源:金华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1.进入系统 “申报人”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 “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10.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

  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金华市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 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1. 确认时间:4月19-20日的9:00-11:30和14:00-17: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4月20日17:00关停,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带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浙江师范大学2017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2.确认地点:社会考生:金华市第八中学(金华市滨江路315号);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师范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二)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的申请人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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