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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7-06-19 14:35:46 来源:丹东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2、人事关系在辽宁省的考生

  ⑴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⑵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⑶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⑴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⑵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⑶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考试缴费。除幼儿园类别外,其他类别考生均需现场确认。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文件执行。我省prefix_keyLinks_1收费标准: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4月25日,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准考证打印。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1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三)省考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工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试行)》(辽教发[2008]73号)的通知执行。

  2、面试对象及条件要求。

  ⑴按照《关于200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发[2004]36号)要求,在职人员后续取得成人师范教育学历的毕业生,在学期间完成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的,申请认定与此学历相当的教师资格,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⑵参加省考取得笔试合格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人员。

  ⑶与幼儿园“五项基本技能”相同或相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3、面试报名、现场确认、考试日程安排。

  ⑴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日期为5月9日至11日,详见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lnttec.cn)的通知;

  ⑵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含免笔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日期为5月9日至12日,现场确认地点同上,面试时间地点详见丹东教育网(http://www.ddedu.com.cn)另行通知。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报名。省考教师资格面试(含免笔试)报名须在“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处进行报名。

本文关键字: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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