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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黔东南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6-19 16:07:05 来源:黔东南州教育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权限范围

  1、黔东南州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普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并负责对各县市教育和科技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开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各县市教育和科技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负责申请普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的初审,并将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合格人员材料报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查、认定。

  七、认定时间

  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在2017年6月15日—7月14日前完成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并将申请普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于6月15日报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在7月14日前完成认定工作。

  八、领取空白教师资格证时间

  1、凯里学院在2017年6月3日到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空白),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在2017年7月12日到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空白)。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人员经州、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按认定权限规定认定,对符合具备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于2017年7月30日前到本人申请县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凯里学院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6月20日在凯里学院学生处领取。

  3、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4、教育部考试中心从2016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九、按时上报认定工作情况

  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认真总结2017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和附件二加盖公章报送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认定。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或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

  十、相关要求

  1、申请各类教师资格证的档案资料要求见附件一。

  2、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凯里学院在2017年4月30日前到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领取教师资格档案资料(空白)。

  3、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在2017年6月15前将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档案资料和《黔东南州申请办理高中教师资格证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三)交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交的县市,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4、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县市教育和科技局须及时通知本县市各学校“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取得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1. 申请各类教师资格档案资料要求及上报、资格审查时间

  2. 黔东南州2017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情况统计表

  3. 2017年黔东南州申请办理高中《教师资格证》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7年3月16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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