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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9-22 15:01:1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附件:

2017年秋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须知

  1.申请人员应该认真学习教师资格政策,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具备完整的师范教育学历成绩(必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申请人员须获得相应级别的普通话水平证书;母语为民语及汉考民各专业申请人员须获得相应级别的MHK证书。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须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5.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须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缴费,并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报名参加测试)。

  6.申请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7.申请人员要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候。

  二、关于体检

  1.体检地点: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医院(新疆师范大学校门东侧行政楼二楼;联系人:侯伟中,李素萍;联系电话:0991-4332941,0991-4332062)

  2.应届毕业生在体检表个人基本信息中“现住所”一栏填写所在学校名称。

  3.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校医院填写最终体检结论并盖章。

  4.申请人员请自行前往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5.体检结果半年有效。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

  1.所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首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 请仔细阅读和理解各种提示信息,并严格按照提示信息进行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失误。

  ▲ 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请选择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按户口所在地选择申请者所在的区、县教育局(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学校所属的区域教育局)。如果选择错误,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填写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用字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确认。

  ▲ 请牢记密码和网报号。

  ▲ 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电子照片,否则系统无法完成确认。照片需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四、关于申报材料

  1.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留档材料均为A4幅面。

  2.所有申请材料涂改无效。

  3.在规定的申请材料受理日期截止之前无法提交完整材料的,视为材料不合格,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费用不予退还。

  4.所有申请材料上的姓名用字必须和身份证姓名用字完全一致。

  5.所有申请材料中使用的照片均须为近期、同一底版、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照片,大头贴和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得使用。照片用途、规格及数量:体检表(1寸,1张),教师资格证(2寸,2张)

  6.申请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然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A4纸正反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内容应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填写的鉴定单位、鉴定单位地址、填写人等信息,应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8.按要求整理所有申报材料,装入自备的牛皮纸档案袋,袋上注明“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级别(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学科”,没有按此要求办理者不予受理。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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