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认定 > 正文

2021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工作

2021-06-22 21:04:39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2021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工作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实行统一网报时间,个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认定:

  1. 上半年:5月20日至6月21日,信息系统关闭日期为7月28日。其中6月1日至6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

  2. 下半年:10月15日至30日,信息系统关闭日期为12月20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网报之前及时发布认定公告,在安排现场确认工作时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依法丧失和撤销教师资格人员备案工作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撒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22号),各市(区)应及时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丧失和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行政决定书。各市(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按季度向省教育厅提交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情况信息统计表,及时办理依法应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资格注销、撤销手续。

  (三)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免试认定改革工作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要求,上半年启动开展全省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纳入认定范围,确保首次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认定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