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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021-07-22 16:15:41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国各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条件(汇总)

  二、认定条件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申请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需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四)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免试认定的条件和要求。

  1.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2.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

  3.根据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不可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若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再次申请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相匹配的教师资格。

  4.海南师范大学和琼台师范学院负责组织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职业能力测评并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负责于4月30日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须于5月10日前完成信息审核。申请人在5月11日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名时报名系统将自动进行比对核验。

  国各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条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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