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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事项

2021-12-11 12:49:12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山西省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事项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迟到15分钟以上,禁止参加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生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4.考生面试合格后,可自行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均可),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教师资格认定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相关说明。

  各市咨询电话:

  太原市:0351-3199908;大同市:0352-2537430

  阳泉市:0353-2297070;长治市:0355-2058509

  晋城市:0356-2066106;朔州市:0349-8851183

  晋中市:0354-3806644;高校园区:0354-3806644

  运城市:0359-2216398;忻州市:0350-2020429

  临汾市:0357-3063355;吕梁市:0358-8261426


本文关键字: 山西省教师资格证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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