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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1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事项

2021-12-11 13:19:4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辽宁省2021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事项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 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 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 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 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 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 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 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辽宁省 2021年下半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并 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 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

  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 写完整的《辽宁省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 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须提供开考前 48小时内 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试进入考场时间计算,倒推 48 小时,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 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其 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证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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