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考试动态 > 正文

内蒙古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3-03-04 16:31:22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即将开始,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各省市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相关动态,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下面是关于“内蒙古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的介绍,请大家参考。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3月11日进行。为了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提示以下内容。

  一、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s://www.neea.edu.cn)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6日-3月11日。

  二、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和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验证外,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提前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三、请考生务必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良好考试秩序,按照考点要求暂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切记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的,将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凡涉嫌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是给大家分享的“内蒙古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信息请关注新东方在线教师资格证考试网,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