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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资综合素质常考知识点:学生权利的保护

2023-06-13 13:49:15 来源: 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综合素质》是小学教资笔试的必考科目之一,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好的进行复习备考,我们为大家整理了“小学教资综合素质常考知识点:学生权利的保护”,希望能给备考小学教资的同学带来帮助。

  小学教资综合素质常考知识点:学生权利的保护

  1.人身权的保护

  公民的人身权可以分为两种,即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主要包括姓名权、名誉权、生命权、身体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肖像权等,人身自由权还包括了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不受侵犯。身份权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中人身权利、监护权和亲属身份权等。

  2.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

  一是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受教育平等权。在受教育权中,受教育平等权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3.义务教育保障权

  学生义务教育的保障是国家、政府、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责任。教育法律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4.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

  在学生受教育权保护上还体现在对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保护上,这样才体现了受教育权的平等性。我国的教育法中,需要注意保护的特殊群体有以下几类:

  (1)女生;(2)经济困难学生;(3)残疾人;(4)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以上是新东方在线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教资综合素质常考知识点:学生权利的保护”相关资料,更多资料请关注新东方在线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最后预祝大家都能考出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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