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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山西忻州市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告知书

2023-12-08 15:07:44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将于2023年12月9日—10日举行。为确保我市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考前准备

  (一)考生在面试前请随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及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有关面试信息,了解面试的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

  (二)考生可于2023年12月4日—10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考生在面试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规定参加面试。在截止进入候考室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四)考生在面试前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合理安排行程路线、出行方式并注意交通安全。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凡将以上违禁物品带入抽题以后的各环节,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

  (五)小学全科、中职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自备教材的科目,考生需自备各学段全套教材,进入候考室后提交工作人员,因教材准备不足导致无法备课,后果自负。

  二、端正面试态度,遵守面试纪律

  (一)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跟随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各环节的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不在考点附近滞留聚集。

  (二)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给分。

  (三)面试当天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安检时间。为方便智能安检门及金属探测仪检查,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

  (四)禁止考生携带备课纸、试题清单和考试用笔之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备课室。

  (五)进入面试流程后,请随身携带好个人物品,每一个环节结束后将不再返回上一个环节所在场地。面试结束后,考生应交回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

  温馨提醒:请不要用手机拍摄与面试有关的内容发布至微信、抖音、微博等自媒体,防止因有人恶意炒作对考试工作和考生本人造成负面影响。

  三、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面试成绩将于2024年1月10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面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若对面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成绩复核统一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我中心不接待考生现场申请。申请成绩复核具体事宜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查看。

  (三)考生面试合格后,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均可),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省、市相关公告。感谢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咨询电话:0350—2020429

  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本文关键字: 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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