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教师资格 新东方在线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证认定 > 正文

唐山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3-18 15:56:30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教资笔试报名指导

  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河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已毕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唐山市申请认定。

  1.具有唐山市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2.持有唐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在认定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需在认定机构完成材料审核之前取得相应学历。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接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

  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申请认定。

  (三)在唐山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基本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其它条件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

  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注: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以上均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

  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可登录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一)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3月20日9:00至3月31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7日9:00至6月28日17:00。

  (二)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首先完成帐号注册,之后登录申报系统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最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需选择“唐山市教育局”,认定确认点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本文件第四条如实选择。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址申请认定报名。

  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一栏查询相关信息)。

  (三)受理范围

  第一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确认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4月8日至4月12日。

  第二批次:7月8日至7月12日。

  (二)确认地点安排:

  已毕业人员,户籍或居住证在唐山市所属各县(市、区),到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其中芦台区、汉沽区的申请人到户籍归属地现场确认;南堡经济开发区的申请人到曹妃甸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海港区的申请人到乐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

  在唐高等院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一律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确认。

  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到部队驻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确认。

  现场确认环节需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可由他人代办。

  五、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二)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学校在本市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应提供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唐部队。

  (三)毕业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如不能通过学信网进行电子信息比对,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六)加盖唐山市及各县(市、区)指定体检医院公章并显示为体检合格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当次有效。

  (七)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请认定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相关院校要高度重视现场确认工作,严密组织、认真审核,要认真比对相关信息,严格审核申请人相关证件信息是否能验证通过,认真察看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仔细对照提交的照片是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版本。

  申请人在以上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有降低审核标准、违反确认程序或者出现错审、漏审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体检安排

  (一)时间:

  第一批次:3月30日至4月3日。

  第二批次:6月29日至7月3日。

  体检时,申请人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一份,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当次有效。(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体检表等登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http://jszg.hee.cn官方网站查看下载。

  (二)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七、证书发放

  第一批次:5月上旬

  第二批次:8月上旬

  申请人可登录唐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唐山教育发布”查看接收证书发放相关信息。

  附件: 1.唐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2.唐山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及联系方式

  3.唐山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唐山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本文关键字: 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认定

分享到:

网友热搜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 教资如何轻松备考
  • 不限专业的机会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交流 • 下载